三星爆炸案终审是怎么回事?三星爆炸案终审具体什么内容
发布日期:2019-04-02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三星手机爆炸案原告回先生起诉三星公司存在欺诈一案已二审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回先生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三星中国公司不存在欺诈的故意。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9月25日,原告回先生购买的三星note7在正常充电中突然冒烟燃烧,并且损坏了原告一台苹果macBook pro 15英寸笔记本电脑。在与三星方面的多次交涉无果后,回先生选择起诉三星公司。
回先生认为,三星在明知电池有问题的情况下仍告诉消费者放心购买,存在欺诈行为,要求三星中国公司3倍赔偿其购机款。
三星方面则认为,国行版的Note7手机采用的是与海外版手机不同的电池,三星公司不存在对原告的欺诈。
时至2018年11月23日,三星爆炸案机主回先生诉三星案在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仅支持原告回先生诉求中,原价赔偿烧坏的笔记本电脑一项,法院认定被告三星中国公司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对原告该项诉请不予支持。随后,回先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该案目前已经二审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即便三星公司在处理中国大陆地区Note7手机电池质量问题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并无证据表面其有故意向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隐瞒产品重要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满足上诉人所主张地欺诈法律要见。综上,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