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应用

数据产权新范式下的企业数据持有者权

作者:万美秀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引言

当前,全球已经迈向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重塑世界经济,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深入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逐步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引擎,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在此背景下,数据已然成为企业的一种重要新型资产,海量数据背后蕴藏的巨大商业价值则成为企业数据竞争纠纷频发的直接原因。对企业而言,谁持有数据,谁就直接掌握了竞争优势。当前企业数据权属不清给数据流通交易带来了巨大障碍,成为实践中无法规避而又棘手的难题,也是企业数据竞争纠纷频发的深层原因。由此,企业数据的法律保护问题也日益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我国对企业数据的产权界定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学界对数据是否赋权、赋予何种权利保护尚未达成共识,立法者对此探索也仅停留于政策制定层面,并未上升至法律层面。


本文详细内容请下载:

https://www.chinaaet.com/resource/share/2000005933


作者信息:

万美秀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杂志订阅.jpg

此内容为AET网站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数据产权 三权分置 数据流通 企业数据持有者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