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1]。然而,与传统商品交易相比,数据交易具有其独特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如数据的可无限复制性[2]、权属划分的模糊性[3]以及交易过程中的高风险性[4]等,这些特殊性使得完善数据交易市场主体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交易活动的合法合规面临一定的困难。
当前,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已通过制定地方性文件来规范数据交易市场的主体行为。然而这些地方性文件在应对数据交易特殊性方面仍显不足,特别是对于数据交易主体功能的精准定位以及精细化分类管理方面尚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基于此,本文通过借鉴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数据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明确数据交易主体的功能定位,清晰界定各类主体在数据交易过程中的角色与职责;其次,梳理当前数据交易市场中交易主体管理存在的问题;构建数据交易主体能力评价体系,从市场影响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两个维度出发,全面评估数据交易主体的综合能力;最后,基于能力评价体系构建精细化分类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能力的数据交易主体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以提升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深化对数据交易特殊性及其管理需求的理解,为完善我国数据交易市场的主体管理制度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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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李丽,张巧,王瑞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天津3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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