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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背景下的可信数据空间商业模式研究

作者:夏磊,吕东阳,周子文,逯登成,李晓楠
发布日期:2026-01-28
来源: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引言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先后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强化统筹部署。与此同时,数据要素市场仍面临供需对接困难、主体互信缺失、缺乏使用控制、规则有待完善等问题[1],制约了数据要素的规模化流通与价值释放。在此背景下,数据空间作为一种实现跨主体身份互信、数据高效流通的新模式、新路径,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数据空间的概念最早于2005年由美国计算机科学家Franklin提出[2],其核心思想是通过“按需集成”和“渐进式映射”的方式,实现跨域数据的灵活管理与查询。2015年,德国联邦教研部提出“工业数据空间行动”,旨在构建一个安全可信的工业数据交换空间,解决数据互联和流通难题,支撑德国工业4.0发展[3]。2018年11月,国际数据空间联盟(IDSA)正式成立,数据空间逐步在欧盟范围内以及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加速推广。2024年11月21日,我国国家数据局发布《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明确了可信数据空间的三大核心能力、五类建设方向,提出到2028年建立100个以上的可信数据空间,形成一批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并于2025年5月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与传统的数据交互、数据交易不同,数据空间更强调数据主权、主体互信和使用控制,其理念内涵、模式机制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企业希望平衡数据开发利用与数据安全合规的诉求高度契合。目前,国内外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数据空间理论架构研究、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场景实践探索,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整体呈现快速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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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夏磊,吕东阳,周子文,逯登成,李晓楠

(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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